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此前批准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已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记者注意到,《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增加了采光均匀度、冬至日满窗日照时间要求,同时增加了视网膜蓝光危害、波动深度、闪变指数、频闪效应可视度的要求,更改了采光方向、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等要求。
具体来看,采光方面,新建南向普通教室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少于2小时,新增采光均匀度、窗户透光性能等硬性要求,保障自然光均匀进入教室。照明板块是本次近视防控的重点,首次对频闪作出量化限定,普通教室灯具须达到RG0蓝光豁免级别,同时细化桌面、黑板照度与均匀度,严格控制眩光,减少学生长时间伏案带来的眼部疲劳。此外还提及教室照明不应采用裸光源,对于阶梯教室,后排学生不应看到前方所有排灯具的光源或发光面。

学生每日长时间在教室内伏案学习,不合格的教室光环境会持续加重眼部睫状肌负担,是近视低龄化容易被忽略的诱因。新国标的落地,将会用更贴近用眼光学本质的量化指标,来守护青少年的视力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