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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2026-03-03 新浪财经2250
导读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6-003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6-003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4,04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4,04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3月6日。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现将本次解锁及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年3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2023年3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13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3年4月12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2023年5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6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在后续办理登记的过程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6万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78人变更为271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679.8万股变更为653.8万股。


6、2023年11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年6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核实意见。


8、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前述议案内容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前述议案内容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年6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核实意见,2023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批次可解锁股数为1,325,460股。前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7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11、2025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前述议案内容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6年2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二批次可解锁股数为44,040股。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历次授予情况



(三)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历次回购注销情况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说明


(一)限售期已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2024年1月2日,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于2026年1月1日届满。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条件进行了审查,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人,可解锁股票权益数量为44,040股。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2023年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相应可解除限售期内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前期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个人绩效考核为“C”(其获授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对应的20%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已由公司注销限制性股票254,460股。截止2026年2月9日,前述回购注销已完成。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9人,共计44,0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本次可解除限售名单及数量具体如下:



注:上述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等因素。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3月6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44,04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2023年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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