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5月6日消息,江西卓芯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且已投入生产,被抚州市乐安生态环境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处于人民币24245.25元的罚款。
据公告内容,江西卓芯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且已投入生产,根据建设项目分类管理目录,应编制报告表,但公司未能提供相关审批材料。
江西卓芯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构成了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违规行为。对此,抚州市乐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处以人民币24245.25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