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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宜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阿瓦提县塔木托格拉克镇库吾尔尕村饲料加工厂配套设施项目二标段的竞争性谈判公告图1

阿克苏宜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阿瓦提县塔木托格拉克镇库吾尔尕村饲料加工厂配套设施项目二标段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05-23 14:243040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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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阿瓦提县塔木托格拉克镇库吾尔尕村饲料加工厂配套设施项目二标段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WT-YZ-20230912-2


项目名称:阿瓦提县塔木托格拉克镇库吾尔尕村饲料加工厂配套设施项目二标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849100


最高限价(元):8491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阿瓦提县塔木托格拉克镇库吾尔尕村饲料加工厂配套设施项目二标段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491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购置地磅等相关附属设备。(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并签订合同日期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有效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须提供2022年或近一年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时间不足的按企业实际情况提供)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4)须提供近六个月完税证明及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备注:获取谈判文件时需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传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4日至2023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


方式: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自行下载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5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瓦提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木托格拉克镇人民政府


地 址:阿瓦提县塔木托格拉克镇


联系方式:13080125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克苏宜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阿克苏市解放南路2-2-2-101号


联系方式:18119078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文娟


电 话:1811907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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