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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旅游学院南校区校内拟建环形道路和思贤路景观改造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询价公告图1

四川旅游学院南校区校内拟建环形道路和思贤路景观改造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2025-08-21 11:473420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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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旅游学院企业信息南校区校内拟建环形道路和思贤路景观改造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因校园文化建设提升需要,经学校研究批准,拟于近期实施校园环形道路及校园思贤路文化景观提升,四川旅游学院企业信息需选聘一家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对上述道路提供设计服务。现对外公开询价,诚邀诚具备相应条件、丰富经验、满足要求的服务商参加本次询价。现将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及招标内容

1.询价人:四川旅游学院企业信息

2.项目名称:四川旅游学院企业信息南校区校内环形道路和思贤路景观改造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

3.项目概况:该项目拟对校内拟建的环形道路及思贤路进行文化提升,进一步美化校园环境,浓厚校园文化氛围,提高育人环境品质。思贤路进行前期改造设计,围绕旅游,结合川旅特色、精神,全面提升思贤路的文化内涵;校园环形道路设计,结合南区现有道路网络,建设长度约1900米,该道路为可跑步可漫步的人行步道,以我校校史为锚点,打造沉浸式景观步道。设计效果要与我校AAA景区整体风格相符。

4.项目服务内容:对拟建的校内环形道路和思贤路景观改造进行效果图及施工图设计服务。中标服务商完成环形道路和思贤路,绿化景观,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等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书编制(含施工工期计算)。提供施工阶段技术交底和竣工验收服务。

5.服务期限:30日历天(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合同期限:签订合同后,配合询价人完成南校区校内环形道路和思贤路改造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为止。

7.项目报价及结算说明:本次询价总价最高限价为9.5万元(人民币),为包干合同合同。报价为含税价,需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无预付款。取得签章全套施工图后,询价人收到中标服务商开具的发票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由询价人支付总设计费的80%,项目竣工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设计费的20%。

8.如供应商恶意低价中标后无法提供询价人所需求的服务,将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9.合同条款中设计成果要求:方案设计最终成果3份(经学校审批通过为准),6份施工图纸质文件和1份光盘刻录的电子版,预算书及相关计算式各4份+1份光盘刻录的电子版。

10.设计要点:①要与南校区AAA级景区风格相符;②要诠释出学校的文化特色并提升。

11.现场踏勘:投标人踏勘提前联系杨老师。

二、询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其中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所有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

(1)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投标人内部的财务会计报表(含三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即可);

(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公司注册时间至投标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

(4)提供承诺函(见附件1)。

(三)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公司能力情况说明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2)提供承诺函(见附件1)。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

(1)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

(2)提供承诺函(见附件1)。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供承诺函见附件1)。

(六)提供安全生产、产品、设备设施器材等符合技术要求,具有质量安全保障承诺函(需提供承诺函见附件1)。

(七)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九)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十)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询价申请人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5年 8月21日—2025年8月25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9:30-17:00,8月25日17:00之后报名无效。

2.报名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四川旅游学院企业信息基建处。不接受以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3.报名所需资料:

(一)询价申请文件组成至少包含以下资料,密封且加盖公章递交:

(1)报价书(单独封装);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

(5)承诺函(附件1);

(6)实质性承诺;

(7)资质证书;

(8)设计方案;

上述资料(除报价书外)同步形成电子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75146264@qq.com

(二)密封报价文件。报价书格式自拟,报价书需密封并加盖公司鲜章。

四、供应商的确定

综合评分明细表

评分因素及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报价

(50分)

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供应商报价)×50


共同评分因素

服务方案

(50分)

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功能分区合理性;2. 景观元素创新性;3. 植物配置科学性;4. 排水与照明系统;5. 设施安全性。

方案内容每有一项漏项或方案内容存在逻辑问题或不满足要求的扣10分。方案内容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项目实施的扣 5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50分。

共同评分因素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至报名截止,若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因项目需要,询价人将另行确定中标单位(最终解释权归属询价人)。若有效投标供应商达到三家及以上,将在符合询价条件的供应商中按综合评分法从高到低确定中标单位。

五、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旅游学院企业信息基建处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四川旅游学院企业信息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3880974750

六、发布公告媒体

四川旅游学院企业信息基建处网站(http://www.sctu.edu.cn/jjc/)上发布。



附件【附件1: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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