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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北段)淮安段清江浦区桥梁亮化工程施工项目

采购类型:
  • 价格要求:电议
  • 采购数量:大量
  • 包装要求:无要求
  • 采购情况:长期有效
  • 所在地:上海
  • 发布日期:2023-11-17 16:28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上海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227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北段)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北段)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1〕513 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案号 苏交建许字〔2022〕00161号批准,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企业信息,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招标代理)现对JHYH-HA-LHSG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北段)淮安段清江浦区桥梁亮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北段)淮安段清江浦区范围内的北京路跨运河大桥、天津路跨运河大桥、205 国道大桥的桥梁亮化及功能照明施工等。

北京路跨运河大桥是北京北路在京杭运河上的跨河桥梁,桥长约500米,为机动车、非机动车及人行混行桥。沿桥体栏杆布置LED洗墙灯,中间隔离带布置led点光源,索塔布置方形投光灯、投射灯、洗墙灯,缆索布置柔性像素灯,通过丰富的灯光设计营造氛围。

天津路跨运河大桥是天津路在京杭运河上的跨河桥梁,桥长约926米,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行桥。沿桥题下沿口布置LED外控线条灯及LED洗墙灯。

205 国道大桥是205国道在京杭运河上的跨河桥梁,桥长约1200米,为车行桥。沿桥体下沿口布置LED线条灯,沿缆索布置柔性像素灯进行轮廓照亮,满足通行需求。

2.2招标范围:

本次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北段)淮安段清江浦区桥梁亮化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JHYH-HA-LHSG标段。

招标范围与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灯具、电缆线、配电箱及配套设施等的采购(或制造)、供应、装卸运输、交付,安装、施工、测试、开通、试运行、培训、文件交付、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全套服务;具体详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工程计划工期:4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为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c、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3)业绩条件: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不少于140万元的桥梁工程(或道路工程)照明(或亮化)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

a、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考核(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 C 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

e、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自2020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出具日期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f、投标人自2020年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如实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a、项目经理

1)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2)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2018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不少于140万元的桥梁工程(或道路工程)照明(或亮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b、项目总工: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2)2018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不少于140万元的桥梁工程(或道路工程)照明(或亮化)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中标后能立即赴本项目任职(提供任职承诺))。

d、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 ,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文件费用,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 206 元/标段。

4.3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清江浦区交通运输局企业信息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前进西路26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83969737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02幢7层

联 系 人:董健、张春阳、胡继军

电 话:025-86602545-8004(分机号)

工作Q Q:1902941156(投标申请人主动添加QQ)

8.其他

8.1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3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6日17:30,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14:00。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14:3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14:3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5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sggzy.jszwfw.gov.cn/ 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8.7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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