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 目: | 黑龙江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基础建设项目一期—银水湾综合治理二期亮化工程施工 |
| 招 标 人: | 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
| 公告时间: | 2023-07-17 |
黑龙江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基础建设项目一期银水湾综合治理二期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Z0101G230715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基础建设项目一期银水湾综合治理二期亮化工程施工"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企业信息,资金来源为政府统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基础建设项目一期银水湾综合治理二期亮化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 2.3项目概况:电气工程包含装饰灯、景观照明灯等工程。 2.4资金来源:政府统筹 2.5计划工期:2023年08月15日2023年11月13日,共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9854033.36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须提供2023年04月至2023年06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以上人员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下同)均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07月17日16时00分至2023年07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并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将整套电子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报价文件等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7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7日09时30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113.4.248.45:9003/)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 其他 9.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9.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主体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开标后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9.3投标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9.4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被"哈尔滨市政府网站"( 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欠薪企业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5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9.6 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黑龙江京阀管道配件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文件执行,列入上述文件内的6家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7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辽宁华龙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的报告" 文件执行,2家企业一年内不得参与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8本项目将按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松北区在建项目责任单位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违反《信访条例》的警示公告"文件执行,对且拒不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处理的首批黑龙江远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施工(总包)单位和劳务单位作出两年内不得在松北区参与招投标活动及直发包登记备案,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10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9.11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西大道2829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51-58799237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哈尔滨高新区创新三路95号17号楼2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51-8434815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 系 人:宋女士 电 话:13359848733 电子邮件\'bacyzbsbq@163.com 日 期:2023年07月1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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