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2023-07-13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略)
项目地址:(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约9626.3万元新建(略),道路西起浦仪公路养护中心,东至中心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全长约为928m,规划红线宽度30米。占地面积27468m2,设计速度5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道路景观工程、管线综合工程以及为项目服务的临时工程。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略)
联系人:胡正彬 联系电话:(略)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略)
电话:(略)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荣盛曼哈顿广场3幢710室
联系人:(略)
4、建(略)
(1)大气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环境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扬尘、沥(略)办法中的相关规定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并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施工机械的保养维修,合理降低同时使用次数,提高机械使用效率,降低废气排放,以减轻其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运营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机动车尾气,通过采取①加强交通巡察,减少堵车塞车现象;②加强道路养护及交通标志维修,使道路处(略),多种植可吸收汽车尾气的植物;④定期对道路进行清扫,减少泥土和其他易产生灰尘的垃圾存在,在干(略),降低空气中TSP浓度等以上措施,运营期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2)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略),回用于施工场地内的洒水抑尘,不外排,经沉淀处理后的水质能满足抑尘回用水标准。
运营(略),排水实施雨污分流,保证排水通畅。道路(略),未受到污染,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放附近河流水体,不会对周边(略)。
(3)声环境
建设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经合理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工艺和各种措施后,厂界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表1排放限值。
运营期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路面、加强绿化等措施,道路边界及周边敏感目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和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沿线的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建设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满(略)。
5、环评结论
(略)在江苏省(略)建设(略),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项目选用较为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污染治理措施能够满足环保管理的要求,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处理达标后的各项污染物对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采取有效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其环境风险值在可接受的水平内;本项目具有一定的环境经济效益,因此,在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情况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略)式,征求本项目(略)。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五一河路环境影响报告表(1).pdf
五一河路工程(略)(1).pdf


通过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