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征集2023年度分包商入库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3-06-29 16:59
为做好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合格分包商的选取管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专业和劳务分包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申请入库,现将有关入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范围
凡注册地在南安本地,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资质要求的单位均可报名,一家公司最多报两个专业,对于本次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单位通过综合比选的方式,每个专业择优选取20家合作单位,10家备选合作单位申请入驻福建省南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商资源库,入库成功后可参与福建省南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招标项目。
二、入库时间
2023年7月30日前为2023年第一次集中入库时间,入库申请时间截止后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实行集中入库管理。
三、入库条件
入库企业应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经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施工分包或材料供应相应营业范围;
(二)能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律主体;
(三)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及福建省南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依法监督、监察;
(四)申请入库单位应是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社会信誉的合法经营单位,其中施工分包单位应具备施工分包资质。
(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业绩良好,且与我单位业务范围相关单位入库)。
(六)入库人须是在南安市注册的独立法人。
(七)2022年度在福建省南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及专业分包库年度考核平均分数低于75分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次入库。
四、入库单位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一)依法接受委托,在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入库单位自身经营范围与资质符合相关要求的,按福建省南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相关程序,可参与我公司相关业务;
(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地方政策法规以及福建省南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三)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出具的书面文件应当完整、真实、合法,符合行业技术标准;
(四)对执业中知悉的公司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事项予以保密;
(五)遵守我公司的入库管理制度,接受和协助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监督、检查,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或举报执业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和不正当行为;
(六)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告知我公司;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信息库分类及入库规则
(一)入库单位按服务类别进行划分,分别建立专业承包信息库、施工劳务分包信息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专业承包类: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2.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
3.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4.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
5. 通用专业承包(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资质)
劳务分包类:
1.土石方作业班组
2.其他通用劳务班组
(二)分包商根据资质许可范围授权代理人(最多可授权二项),授权代理人应具备与承接的承包业务相匹配的注册建造师,能承接分项、分部工程的作业现场负责人。分包商在参与福建省南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招标活动中原则上应由代理人担任现场负责人,并在报名时提供与分包商劳动合同及6个月以上社保记录。
(三)入库一年内未在公司开展分包业务或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我司有权取消其合格分包商资格,再合作需重新履行准入程序。
六、入库单位的管理
信息库实行退出机制动态管理,入库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清退出信息库,三年内不得申请重新进入信息库:
(一)在企业资质、执业人员等方面弄虚作假、挂靠、提供不实信息资料的;
(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行政监督等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处罚或处理的;
(三)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串通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资料的;
(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拒不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被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差评,或者在施工过程中不按图纸施工,造成返工,据不配合工作的。
(五)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六)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将合同转包给他人的;
(七)未经业主单位或监管部门同意随意更换主要服务人员的;
(八)对业主提供单据不全,发票不真实,被税务机关处罚的,被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九)发生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等行为的;
(十)其他违反相关监管制度,达到清出库条件的。
(十一)专业分包资质动态核查不满足要求的
(十二)已确定为合作单位的或备选合作单位的施工单位需在收到通知书后7天内,携带申请材料中所提交的相关证件的原件至福建省南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核查,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福建省南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取消其合作资格。
七、入库需提供的材料
(一)福建省南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入库登记表(见附件1);
(二)入库承诺书(见附件2)
(三)由法定代表人申报入库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3);
(四)由授权代理人入库申报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授权人与本公司劳动合同复印件、授权人6个月以上社保记录;
(五)工商营业执照(属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若有)、相关专业业绩证明(合同)。
(六)经营、履约情况承诺
1:目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被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处于被停标(停接业务)状态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应提供:
①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网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附网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所有提供的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八、库内企业登记信息维护
另建筑工程施工合格分包商名录清单有效期为一年,已在分包商名录清单内的企业所提供证书必须在有效期范围内,有存在登记信息发生变更、证书过期、授权人变更等情况,应在截止前重新补充相关入库资料。
九、报名方式
1. 报名登记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08:00时- 2023年7月12日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有意报名登记的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到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美林街道福溪综合楼8楼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小陈13655970972。
2. 已报名登记的施工单位应于2023年7月14日17:30时前将密封好的申请材料递交至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美林街道福溪综合楼8楼。逾期的将不予接收。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递交申请材料的,可以邮寄的方式递交,费用自行承担。在邮寄过程中若因各类因素导致未能成功收到其申请材料的,我司不予负责。
十、比选方式:
1.由福建省南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组织评审小组对施工单位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验。
2.当提交申请材料的施工单位不多于(含)20家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确定为合作单位。
3.当提交申请材料的施工单位超过20家但不多于(含)30家时,在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内由我司组织人员按附件5标准对施工单位进行综合比选,按评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先确定20家合作单位,剩余施工单位直接确定为备选合作单位。
4.当提交申请材料的施工单位超过30家时,在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内由我司组织人员按附件5标准对施工单位进行综合比选,按评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先确定20家合作单位,再确定10家备选合作单位。
十一、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发布在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征集人:福建省南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普莲路283-12
联系人:傅工,联系电话:18759975190
代理机构:之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美林街道福溪综合楼8楼
电话:13655970972
联系人:小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