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物资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移民局
乙方(中标人) : 四川杰辰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签订日期: 2022年11月28日
签订地点: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移民局
根据甲方委托 贵州金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对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移民局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防装备采购项目 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GZJZ-2022-28 ) 的招标结果,乙方 四川杰辰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产品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序号
商品名称
数量
单价
总价
型号规格
备注
1
消防柜
13
1540
20020
1.6*1.2
2
灭火器
650
60
39000
4KG
3
防火服
52
2300
119600
/
4
消防水枪
26
230
5980
QZG3.5/7.5
5
消防水带
65
320
20800
13-65-20
6
逃生面具
52
40
2080
/
7
破拆斧
26
80
2080
/
8
强光手电筒
26
260
6760
/
9
手抬机动泵
13
6600
85800
JBQ6.0/10
10
分水器
26
380
9880
/
11
消防头盔
4
320
1280
FTK-B/C
12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4
2300
9200
ZFMH—TH B(DRD)
13
消防员灭火手套
8
150
1200
STBS
14
消防安全腰带
4
120
480
FZL-YD
15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4
420
1680
RJX-285A
16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4
220
880
XFD-PD
17
消防员方位灯呼救器
4
265
1060
XHJQ
18
消防轻型安全绳
4
280
1120
FZL-S
19
消防腰斧
4
80
320
RYF285
20
抢险救援头盔
8
180
1440
QXTK
21
抢险救援手套
16
230
3680
QXST
22
抢险救援服
8
1300
10400
RJT-FJX01
23
抢险救援靴
8
270
2160
QXX-BS
24
灭火防护头套
8
90
720
RMT-MA
25
半身安全吊带
2
160
320
XFD-BSD
26
手提式强光照明灯照明灯
2
240
480
BR3600
27
消防员防蜂服
1
1300
1300
/
28
消防通用安全绳
2
340
680
FZL-S-T14
29
二节拉梯
1
1600
1600
TEZ6
30
无齿锯
1
6500
6500
/
31
机动链锯
1
4300
4300
MS180
32
多功能挠钩
1
1600
1600
NG-BS
33
绝缘剪断钳
2
220
440
JYQ-BS
34
铁锹
2
60
120
TQ-35
35
消防斧
2
60
120
XFH-35
36
丁字镐
2
60
120
XFG35
37
铁锤
2
80
160
/
38
铁铤
2
40
80
XFT35
39
撬棒
2
30
60
/
40
消防主战车
1
518000
518000
8吨泡沫车
附件一
二、合同金额
人民币(小写): ¥883500.00 整 (大写): 捌拾捌万叁仟伍佰元 整。
三、质量要求和售后标准
按产品说明和技术标准验收,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12 个月, 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问题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8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护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护报告(包括问题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 报甲方备案, 若 8 小时内无法排除问题,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进行不定期的巡查。
四、交货地点
沿河自治县生态移民局指定安置点。
五、交货时间
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
六、包装标准、费用
包装良好,无包装费。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甲方应在乙方供货后支付其合同的80%款项(小写):人民币(小写): ¥706800.00元 整 (大写): 柒拾万零陆仟捌佰元 整 。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合同15%的款项(小写):人民币(小写): ¥132525.00元 整 (大写): 壹拾叁万贰仟伍佰贰拾伍元 整 。剩余合同的5%应在2023年11月30日前支付完。
八、保密协议
8.1任何一方因本合同的洽谈、缔约以及履行过程中而获得或知悉的对方任何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均视为保密内容,信息接收方应当承担保密义务。信息接收方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同意,不可将保密内容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其他事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8.2本条款不因合同的不生效、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合同的终止或者部分终止而失去约束力。
8.3任何一方违反本项约定,对另一方造成损失或不利影响的,违反本保密约定的一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就不足部分要求违约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九、违约责任
9.1买方通知卖方供货后,卖方按照合同要求按时将货物发至乙方指定现场,并进行安装和调试,除本合同有其他约定外,如因买方无故拒收满足本合同规定的标的物,由买方向卖方支付拒收标的物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9.2买方未按时支付货款,自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货款金额的1‰向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9.3在买方未验收入库前的货物、运输、装卸等风险及其一切责任由卖方承担。
9.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交付标的物的,应当按合同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交货超过15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赔偿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同时向甲方支付按合同总价款5%的合同解除违约金。
9.5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按本合同总价款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拒收该标的物,并可选择要求乙方予以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减少本合同约定价款。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继续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9.6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或者未按约定对标的物进行安装、调试、配送到指定地点的,造成标的物不能正常使用的,视为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交付标的物,乙方应当按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9.7 第三人就乙方提供的标的物提出权利主张的,由乙方负责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8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若违约金未能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承担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或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
十、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10.1 因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立即用最快捷方式通知另一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全部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怠于履行通知义务的,由此而导致的损失由该方承担。任何信用、资本或资金短缺不应当视为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事件范围。
10.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2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证明,如其不能提供该等证明,另一方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不可抗力事件延续至7日以上时,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的问题。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协商,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疫情;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十一、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平等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协议一共4份,甲乙双方各2份。由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需 方(甲方)
供 方(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二楼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
电话号码:
签字时间: 2022 年11月 28 日
单位名称(公章):四川杰辰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北段366好1栋3楼1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18375800817
签字时间: 2022 年 11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