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设计][沈阳市﹒皇姑区]2023年省政府周边亮化提升改造项目设计(一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设计
发稿时间 :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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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
2023年省政府周边亮化提升改造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1019705 工程名称 2023年省政府周边亮化提升改造
标段编号 210101TP001019705001001 标段名称 2023年省政府周边亮化提升改造项目设计(一标段)
建设单位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企业信息 填报单位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工程类别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06月15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3年06月20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建设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辽宁大唐能源建设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韩丽丽 141000.000000元 81.3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辽宁大唐能源建设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沈阳银雨照明有限公司 吉林省华赫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韩丽丽 张静娇 范慧玲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141000.000000元 141800.000000元 141500.000000元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81.3 70.65 60.33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辽宁大唐能源建设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沈阳银雨照明有限公司 吉林省华赫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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