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关于对省道S(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省道S254线**区段扩建工程(灌村墟至**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6月 15日至 2023年06月2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区街口街河滨北路128号,邮编:(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省道S25(略)(灌村墟至**界)
建设地点
******区
建设单位
**市**区公路管养中心
项目概况
省道S(略)(灌村(略))位于**区省道S254线**镇路段,西起S254(略)(桩号(略)),**S2(略)(桩号K2+915),涉及路长2.976km。本次扩建拟将现有双向两车道的二级公路扩建为双向四车道的一级公路,路基由12m扩宽为20m,设计速度60km/h,路面由水泥混凝土改为沥青混凝土结构,并在现有东儒桥北侧**1座10.5m(略).7m(略),扩建后东儒桥总宽度为23.5m。本项目工程项目包括公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管线迁移等。不设置沥青、混凝土临时搅拌站。
环评机构
**市逸沣环(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生活污水(略)。
(二)加强施工扬尘防治,采取围堰施工、洒水抑尘等措施,减缓施工扬尘(略),施工边界颗粒物、沥青烟气、苯并[a]芘等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选用低噪声(略),合理组织施工、加强工地管理、控制作业时间,施工噪声严格(略)(GB 12523-2011)要求。
(四)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
(五)加强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在沿线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对沿线敏感点加装中空隔声门窗,加强噪声影响跟踪监测,确保沿线敏感建(略)(GB 3096-2008)1类、2(略),室内噪声满足《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相关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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