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略)(朝青线-凌河街)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双塔区**市双塔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96668.64
建设单位 **市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杨明
联系人 石立新 联系电话 187****1234
项目投资(万元) (略) 环保投资(万元) 603.57
拟投(略) (略)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略) (略)㎡,彩色防滑减速带612㎡及信号灯电子警察;**LED路灯43基、庭院灯75基、100kVA及63kVA箱变各1座。
主要(略)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无环保措施:
施工扬尘直接通过采取围挡、洒水排放至大气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无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直接(略)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挖方、建筑垃圾、废弃施工材料等尽量用于道路回填或绿化,不能利用的,经统一收集后清运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生活垃圾设置临时垃圾收集设备,定期清运到城市活生垃圾处理场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选用优质低噪声、低振动的机械设备;在人居密集区等需要特殊安静的区域,对施工机械采取隔声罩或施工场地设置隔声挡护屏障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强(略)。
承诺:**市城市建(略) 杨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市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杨明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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