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城区照明安装改造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满族自治县城区照明安装改造维修工程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招标方案(核准号:2023-0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及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建设内容:城区节日节点照明安装;城区老化灯头、破损电缆、配电箱个、路灯杆个进行维修更换;华泽街大桥等桥体照明安装;金沙滩小街小巷、小川广场南侧增设路灯45盏;原路灯智能化进行维修并新安装智能化控制器2000个等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3.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2个标段。4.合同估算价:共¥ 12749100.83元;其中一标段:¥ 6874151.78元;二标段:¥ 5874949.05元。5.计划工期:2023年9月30日前完工。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采购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1.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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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30 09:00至2023-06-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19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丰宁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晟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 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东街16号 地址: 承德市双桥区银都海棠1#楼05-309
邮编:
067000
邮编: 067000
联系人:
卢海玉
联系人: 王维
电话:
13932457792
电话: 0314-2064246
传真:
/
传真: 0314-206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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