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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风景区旅游线路照明提升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采购类型:
  • 价格要求:电议
  • 采购数量:大量
  • 包装要求:无要求
  • 采购情况:长期有效
  • 所在地:上海
  • 发布日期:2023-05-29 15:41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上海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242

庐山风景区旅游线路照明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5-29 14:11 <

庐山风景区旅游线路照明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庐山风景区旅游线路照明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庐发改审批字【2023】17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银行融资。招标人为庐山市牯岭镇人民政府企业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兆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庐山风景区旅游线路照明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庐山风景区。


2.3 建设规模:如琴湖灯光水秀,环如琴湖道路(环山路、大林路、牯岭街)夜景夜游线路全长约5.05km(夜游线路一:1.5km; 夜游线路二约:2.0km; 夜游线路三:1.5km), 环如琴湖树木约600棵(泛光照明),牯岭镇建筑泛光照明约50栋建筑,庐山索道站房建筑光影秀,牯岭街心公园夜游灯光,夜景照明工程中的配套管网、配电、变压器和防雷等设施。


2.4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暂估4510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价格为准)


2.5 工期要求:3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招标人提出的设计要求及标准,采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和品质需求,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 。


2.7 招标范围:庐山风景区旅游线路照明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其中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图审、以及与上述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施工和设计问题及后续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和工程进度配合招标人完成采购工作。施工部分:经图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投标人中标后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上述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EPC 模式),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设计和施工);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1)、(2)项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扫描件加盖公章 ) ;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扫描件加盖公章 )


3.3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2023年2、3、4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要求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或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2023年2、3、4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


(3)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或电气工程师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2023年2、3、4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4)投标单位拟派“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安全员)”,其中安全员提供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2023年2、3、4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4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为公务员及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指在编或在岗且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或部分拨款单位工作人员)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施工方提供);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5 外埠来赣:


3.5.1设计单位应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 号)文件精神,设计企业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且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3.5.2施工单位应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 号) 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拟 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关键岗位人员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3.6、企业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信誉承诺书(施工方提供);


3.6.2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信誉承诺书(施工方提供);


3.6.3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 2023 年6 月 18日前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初步设计方案等相关资料。投标单位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 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如遇到操作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6.2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在网上下载/获取,恕不另行通知(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6月19日 9 时 30 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庐山市分中心。


7.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单位人员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9. 勘察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勘察设计补偿,对未中标 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10.行政监督


庐山市城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招 标 人:庐山市牯岭镇人民政府企业信息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37962688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兆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濂溪区新湖欢乐颂B座1613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1387021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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