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寮步镇蟠龙路和松沙路增加路灯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类型:
  • 价格要求:电议
  • 采购数量:大量
  • 包装要求:无要求
  • 采购情况:长期有效
  • 所在地:上海
  • 发布日期:2023-05-16 20:43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上海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87

 

寮步镇蟠龙路和松沙路增加路灯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05月17日至2023年05月24日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6626001001

招标编号:LBALBC12300449

建设单位:东莞市寮步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监督部门: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寮步分局

工程名称:寮步镇蟠龙路和松沙路增加路灯设施项目

工程地址:东莞市寮步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300341.95元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寮步镇蟠龙路和松沙路增加路灯设施项目,主要内容为路灯安装,管线敷设及土方开挖回填等,总投资约30万元。

发包范围:寮步镇蟠龙路和松沙路增加路灯设施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路灯、土方开挖回填、管线敷设、设备基础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5、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3年05月24日09时30分 东莞市寮步镇住房规划建设局大楼一楼招标投标服务所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23年05月24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东莞市寮步镇住房规划建设局大楼一楼招标投标服务所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05月17日08时30分至2023年05月24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寮步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dg.gov.cn/dgzbz/gkmlpt/index#2402)下载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邝先生0769-83261075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谭杰斌0769-22828068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5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其他:本项目所述行政处罚信息,以开标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开标结束后,有关投标单位的行政处罚信息,以开标现场结果为准;中标公示期间,如投标人对有关投标单位的行政处罚信息存在异议,但不涉及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影响。 6、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寮步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电话:0769-83261075;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寮步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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