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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防爆照明灯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类型:
  • 价格要求:电议
  • 采购数量:大量
  • 包装要求:无要求
  • 采购情况:长期有效
  • 所在地:上海
  • 发布日期:2023-05-15 15:03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上海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322

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防爆照明灯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5-15 14:28:57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企业信息(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企业信息(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防爆照明灯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防爆照明灯具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2008941。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招标内容


预估采购数量(单位:条)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1


强光防爆手电筒


2600


690


1794000


2


手提式防爆探照灯


650


1450


942500


3


防爆头灯


600


350


210000


合计


2946500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防爆照明灯具


招标人指定的国内各维修站点


按招标人订货单分批交货,招标人下单后60日历天交货。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3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22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选择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投标。


3.2 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CA证书办理及绑定

4.1 CA证书的作用:CA证书用于确保电子招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CA证书,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无法签章,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等,因此下载文件时请及时办理CA证书。


4.2 CA证书颁发机构:南航采购平台由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工信部认证的CA机构之一)颁发数字证书,CA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直接联系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


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服务网点: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青龙坊38号首层101房


办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公众节假日除外),


客服电话:4008301330


客服QQ号:4008301330


网站:http://www.cnca.net/cn/index.htm


4.3 CA的办理方式:


方式一、现场办理(办理时间短,但需到营业厅现场办理):携带办证资料,当天营业厅排队拿号,资料审核通过后,可现场办好。办理指南详见“中国南方航空”:“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线下营业厅现场办理指南”;


方式二、网上办理(办理时间长,无需现场办理,网上可完成办证):网上提交资料后,快递资料到网证通。网证通收到快递后5个工作日办好寄出(不包括快递时间)。办理指南详见“中国南方航空”:“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线上远程办理指南”;


CA办理指南:详见“中国南方航空”,(或登录进入平台系统后,在右上方“常用文件”栏目内可下载“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办理CA证书需要时间,特别是“网上办理”(请预留办证及快递时间),请一定及早办理,建议提前在项目开展前办理,避免发生无法投标的情形。


4.4 CA驱动下载:


CA办理获取后,请进入南航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常用文件”或“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安装CA驱动程序。


4.5 CA证书的绑定:


在完成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CA证书办理及CA驱动安装后,请登录南航采购平台系统,插入CA介质,点击左侧快捷菜单“系统管理”-“绑定CA证书”,完成CA证书绑定工作。成功后,可使用CA密码登录、加密、解密投标文件、电子签章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无论上传成功与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均将无条件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异常处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文件解密异常处理: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经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发布公告及结果的媒介

6.1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在中国南方航空(http://www.csbidding.com/)“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http://____)同时发布;


6.2本项目评标结果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成功)在中国南方航空(http://www.csbidding.com/)“招标采购”的“评标公示”栏发布;


6.3本项目评审结果信息(重新招标后依然招标失败)在中国南方航空(http://www.csbidding.com/)“招标采购”的“其它公告”栏发布招标失败公示;同时,该项目转为非招标采购后的评审结果信息在中国南方航空(http://www.csbidding.com/)“非招标采购”的“采购结果”栏发布;


6.4 本项目信息的修改、补充,在中国南方航空发布。本项目信息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南方航空发布的文本为准。


7、招标程序终止说明

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第二次公告后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公开招标程序终止。本项目后续开展的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属于非招标采购流程,按南航非招标采购规则执行。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北区横十路机务工程部


邮编:510470


联系人:王女士 020-86121024 wangfurui@csair.com


8.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邮编:510405


招标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刘工/赵工,020-86133687/86123887


8.3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86138881


9、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通过书面递交至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赵工,020-86123887


如投标人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业务管理部(法律合规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0-86127707】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48小时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于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应于招标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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