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冶管廊分公司博望产城融合一体化项目(东片区)一期EPC总承包项目恒茂路、东陇路交通照明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现对 管廊 分公司 博望产城融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项目(东片区)一期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恒茂路、东陇路交通照明 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201306-2023-GY0424-ZY-01GY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博望产城融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项目(东片区)一期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恒茂路、东陇路交通照明专业分包工程
2.招标范围及概况:
工程概况:东陇路是位于马鞍山市博望主城区中部的一条东西向支路;设计段西起规划创新路,东至现状永新路,道路全长 254.689m,道路红线宽为 20m,设计速度为 30km/h;
恒茂路位于博望主城区西部,为秦岭大道和博达路中间的一条城市支路,呈南北走向;设计段北起规划新合路,途经东陇路、海河路,南至规划碧塘路,道路全长 649.218m,道路红线宽为 20m,设计速度为 30km/h。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恒茂路、东陇路图纸范围内包含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路灯、投光灯、路灯基础等照明工程,违法拍照球机、标志牌、标线、爆闪灯、黄闪灯、护栏、基础等交通设施工程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承包人项目部任务分工单为准)。
其他:本工程执行新税法规定,投标人按9%增值税进行缴税,如在施工过程中税率发生变化、调整,投标人按最新相关文件执行。招标人有权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税率部分价格。投标人遵循“先开票、后付款、不见票不付款”的原则。投标人向招标人申请付款前,应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税款由投标人承担,如投标人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将不予付款,投标人承诺向招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并与本合同相一致。
3.工程建设地点:马鞍山市博望区
4.工期要求:
1)合同工期:60天
2)本合同开工日期: / 年 / 月 / 日(具体以发包人或招标人要求为准)
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6.其它要求:
工程安全施工要求:无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无污染事故,无环境破坏事件,无人员伤亡事故。
工程文明施工要求:满足发包人及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方、须通过标前资格审查,对于经相关部门联合评估不合格的供方暂停其投标资格。
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专业分包)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网上查询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无在建工程。
4.项目管理机构:(1)必须配备项目施工负责人;(2)必须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3)必须配备足额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项)。中标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如十七冶安全环保部查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到岗或长期脱岗,将限制其投标资格。(4)必须配备质量员,并提供相关证书。
5.其它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承诺,每月在该项目时间不得少于25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登录后,点击菜单【公开招标投标报名】,进行投标报名录入。投标报名名称录入投标人全称,联系人、移动电话、Email必须填写。
2.招标文件费 500 元,投标单位需转账到十七冶专用账户,并备注“投标单位名称-博望产城融合一期项目-恒茂路、东陇路交通照明专业分包工程(工程名称可简写)标书费”,中标与否售出不退,注意:请将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377595497@qq.com ),招标方录入后投标人方可登录后在【招标文件报价编制】的投标文件录入页面下载招标文件。非十七冶合格供方的投标人请办理合格供方准入后再缴纳标书费,否则招标方将不予录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
单位名称: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马鞍山冶金专业支行
账号:3400 1658 8080 5032 9293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 5 日8:30时(北京时间)
开 标 时 间:2023年5月 5 日8:30时(北京时间)
招 标 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管廊分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章丽 0555-2982332
招标部门:物资采购管理中心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平湖路108号
联 系 人: 章丽
电 话:0555-2982332
时 间:2023年4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