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村韩塘健身广场及道路硬化工程
项目编号: 321012109N26020005
项目位置: 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同兴村
项目状态 待竞价
公告日期 2026-02-12
交易品种: 涉农资金项目
项目类型: 一事一议
预算金额: 216737.91元
最高限价: 216737.91元
联系方式: 周工(0514-86482095)
报名时间: 2026-02-27 09:00 至 2026-02-27 16:00
报名地点: 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2026-02-27 16:00 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产权信息
| 乡镇(街道) | 宜陵镇 | 村(社区) | 同兴村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6-02-10 |
| 项目类型 | 一事一议 | ||
| 预算总额 | 216737.91元 | ||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农民自筹 | ||
| 项目周期 | 30日历天 | ||
| 项目描述 | 1、工程名称:宜陵镇同兴村韩塘健身广场及道路硬化工程。 2、工程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同兴村。 3、招标范围:(1)、原韩塘小学周边路面硬化扩宽:厚度15cm 水泥混凝土512 平方米。(2)、韩塘健身广场改造:厚度15cm 水泥混凝土438 平方米。(3)、小城墙工程:砌筑19.44 立方米城砖墙,墙面勾缝 106.88平方米。(4)、防腐木亭及配套:建造 1 个防腐木亭。(5)、广场排水:铺设DN300PE实壁管36米,砌筑雨水井6座。(6)、路灯工程:常规照明灯、景观照明灯各2套。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若一次性验收不合格,按《江都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按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具体内容详见交易文件。 6、本工程预算价:216737.91元,最高限价为216737.91元,报价不得高出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7、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8、付款方式: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上级资金到位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7%,待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动用质量保修金进行维修。本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9、结算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10、施工责任:因施工需要产生的矛盾协调、赔青及设施损坏恢复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具体实施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发包人仅提供必要协调配合,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承包人须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上述各类费用风险,合同签订后不得以协调工作难度增加、补偿标准调整或修复工程量变化等理由向发包人提出费用索赔。 | ||
| 补充说明 | -- | ||
报名信息
| 报名时间 | 2026-02-27 09:00至2026-02-27 16:00 | ||
| 报名地点 | 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 2026-02-27 16:00 | ||
| 交易时间 | 2026-03-09 09:30 | ||
| 交易地点 | 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 标段描述 | 1、工程名称:宜陵镇同兴村韩塘健身广场及道路硬化工程。 2、工程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同兴村。 3、招标范围:(1)、原韩塘小学周边路面硬化扩宽:厚度15cm 水泥混凝土512 平方米。(2)、韩塘健身广场改造:厚度15cm 水泥混凝土438 平方米。(3)、小城墙工程:砌筑19.44 立方米城砖墙,墙面勾缝 106.88平方米。(4)、防腐木亭及配套:建造 1 个防腐木亭。(5)、广场排水:铺设DN300PE实壁管36米,砌筑雨水井6座。(6)、路灯工程:常规照明灯、景观照明灯各2套。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若一次性验收不合格,按《江都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按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具体内容详见交易文件。 6、本工程预算价:216737.91元,最高限价为216737.91元,报价不得高出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7、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8、付款方式: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上级资金到位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7%,待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动用质量保修金进行维修。本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9、结算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10、施工责任:因施工需要产生的矛盾协调、赔青及设施损坏恢复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具体实施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发包人仅提供必要协调配合,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承包人须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上述各类费用风险,合同签订后不得以协调工作难度增加、补偿标准调整或修复工程量变化等理由向发包人提出费用索赔。 |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 保证金 | ¥3000.00 | ||
| 最高限价 | 216737.91元 |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 交易方式 | 现场竞价 | ||
| 补充说明 | -- | ||
建设方信息
| 单位名称/姓名 | 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同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企业信息 | 联系人 | 沈仁江 | 联系电话 | 15298483166 |
被委托人信息
|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附件信息
| 招标公告 | 交易公告.pdf |
| 授权委托书 | |
| 投标方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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