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通过惠安小规模项目信息网(https://ha.hyebid.cn)开展交易活动。项目采用合理低价交易方式,由系统按交易规则确定一名中标人。
项目编号 | HAXGM20260017 |
项目名称 | 国道228线东桥段路灯和绿植迁移改造项目 |
招 标 人 | 惠安县城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
投资审批项目 | 是 |
项目审批部门 |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惠发改审[2025]105号 |
项目概况 | 本次项目为国道228线东桥路灯和绿化迁移改造项目,服务内容对东桥镇区道路两侧路灯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改造,现拆除东桥镇区原有双侧10米单臂路灯56套、新建单侧12米单臂路灯31套、路灯拆除迁移18套(灯杆利旧)等路灯迁移及绿化改造。 |
实施地点 | 惠安县东桥镇 |
资金来源 | 县财政统筹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最高控制价(元) | 858858 |
最低控制价(元) | 687086.4 |
价格说明 | |
资质要求 | 1.施工资质-专业承包-不分行业-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等级(包含该等级) |
工期要求 | 50 |
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投标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供应商未被财政部门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 4、 “信用中国”无严重失信和经营异常记录。 |
质量要求 |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及《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合格标准;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
其他要求 | 1、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以上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 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政府采购照明同类业绩不少于2个(照明同类业绩指路灯照明)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符合本项目中灯杆、灯具的检验报告为佐证,所检测的相关技术参数与设计图纸中技术参数保持一致(所提供的检测报告可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的并获得具有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及CNAS标志且加盖有检验检测专用章的检测报告佐证,且检测内容须在检测资质范围内的) 以上1-4项要求投标时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佐证证明材料,否则为无效标。 5、投标供应商应承诺的售后服务要求: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在接到采购人的服务申请后,在12小时内响应,需到现场解决的,维修人员在7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及时维修。 质保期内,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得再额外收取。 6、投标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应派代表与采购人联系,商定签订合同事宜,15日内应与采购人签订工程合同。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的时间签订工程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 5、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2%,合同签订前应以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或担保保函或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之一提交。 6、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7、逾期交付违约金:每延误壹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逾期交付违约金的限额为中标合同价款的10%。 8、其他未明确事项按施工合同约定内容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
合同签订时限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签订合同 |
交易方式 | 合理低价 |
邀请区域 | 泉州内、泉州外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02-03 11:00:00 |
公告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 2026-02-06 11:00:00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惠安县城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13960363924) |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95-87887569) |
备注 |
特别提醒:请各供应商报名前认真核对公司资质、资格是否符合公告相关要求,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资质和资格条件或者能力不符合采购公告要求而响应项目公告进行报名会被认定不良行为,系统自动实施惩戒措施。


通过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