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荔湾区光亮工程维护项目询比公告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2026年荔湾区光亮工程维护项目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企业信息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项目名称:2026年荔湾区光亮工程维护项目
2.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企业信息。
3.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4.项目内容:荔湾区辖内权属管养范围内的景观光亮设施或路灯的三遥控制设备、照明配电控制箱、电表箱、电表、电线(缆)及保护管、照明灯具、灯泡及配件、灯杆、专用变压器、接线盒、防雷接地装置等光亮工程设施的检查维护、巡查、清洗清洁及应急抢险、投诉处理、移交接管、落实上级交办函等工作。
5.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费用人民币720,000.00元,由荔湾区财政资金安排。
二、工作内容、承包方式、计划工期及质量标准
1.工作内容:检查维护、巡查、清洗清洁及应急抢险、投诉处理、移交接管、落实上级交办函等工作;相关工作使用荔湾区财政要求的项目信息软件进行实时录入,施工至工程验收、工程结算、养护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设施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巡查、包养护等,本项目无单独巡查费用支付。
3.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建设施工合同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计算365日历天)。
4.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或工程所在的地区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5.质保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具体的项目内容、承包方式、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及质保期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③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三级或以上许可。
3.报价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在报价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报价单位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
①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 年第 30 号令)于2025 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 号),自2025年7月1 日起,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为有关持证企业自动换发电子证照,换发后许可证有效期不变。原“三级”自动变更为“二级(110 千伏以下)”,“四级”自动变更为“三级”,“五级”自动变更为“三级(10千伏以下)”。许可证及换领后许可证延续过渡期为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过渡期内有效期届满的许可仍为有效许可,可继续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限价:人民币720,000.00元(大写:柒拾贰万元整)。
2.报价要求:报价单位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报价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如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将会导致报价无效,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10%。
3.结算方式:本项目结算时参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等现行定额及广州市现行计价文件并结合中选下浮率按实计算,最终结算以荔湾区财政部门或第三方认定审核确定为准。巡查所需费用已包在维护费用中,不另行计算。若结算价超过签约合同价,则按照签约合同价包干。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中选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项目的中选通知书由询比代理服务机构通知中选单位领取,本项目询比代理费为人民币1650.00元,由中选领取中选通知书前一次性向询比代理服务机构支付。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6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文件的获取时间:
获取询比文件的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6年2月3日;
获取询比文件的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6年2月9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6年2月10日下午14:30—15:00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109号东鹏德宝商务中心15楼8153房,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单位不承担报价单位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单位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单位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由报价单位自行负责。
九、询比单位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十、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企业信息对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企业信息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二、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企业信息
联系人:许小姐
联系电话: 020-81706408
询比代理单位:灏峰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联系人:肖小姐
联系电话: 020-81635303
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企业信息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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