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奥体中心(一期)主体育场运行维护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P5201002025000FLK项目名称:贵阳奥体中心(一期)主体育场运行维护
品目编号:P5201002025000FLK001品目名称:品目一:照明维护提升
采购代理:贵州新阳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信息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上海广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 1228 弄 33 号东贤大厦1505室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采购公告及文件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对于本项目标的金额造价达到1300万元,同时涉及施工安装等专业性强的工作,但未见招标对专业施工资质有无要求的明确表述。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评分表客观分类似业绩,未明确是哪类型级别的类似业绩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3:在工程量清单中场地照明电气工程-拆除工程中只有灯具、线缆、桥架拆除,但是电气工程-体育馆中有配电箱的采购安装项目,未提到有拆除配电箱的工程量。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4:图纸附件设计说明(一)要求7.3.6“体育展示彩色氛围效果:观众席部分的彩色氛围灯光水平平均化照度(以RGBW芯片中效率最低的彩色芯片来计算)>10 IX;观众席及比赛场地水平平均照度>50IX。中标厂家应在施工前出具场地照明及氛围照明的相关二次深化方案,经我司及甲方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但是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未提到灯具还需要有彩色氛围效果。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请求:1、涉及到灯具价格,如不明确会影响报价的高低,希望贵局及招标代理公司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灯具是否需要具备彩色功能,并在招标平台上发布明确需求。 2、涉及到工程量,如不明确会影响报价的高低,希望贵局及招标代理公司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是否需要拆除原来的配电箱,并在招标平台上发布明确需求。 3、因为涉及到提供业绩材料,如不明确会影响评审的公平性,希望贵局及招标代理公司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类似业绩是FAFI A标准等级的还是国家体育照明标准六级的业绩,并在招标平台上发布明确需求。 4、因为本项目照明工程属于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其施工活动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工程质量的保障,希望贵局及招标代理公司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项目施工资质的要求,并在招标平台上发布明确需求。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详见质疑回复函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详见质疑回复函
六、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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