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姜高公路改扩建工程PPP项目交通综合体包件一室外路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分包采购
| 项目编号:GT2025100900123998(试) |
| 发布时间:None |
| 发布单位: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姜高公路改扩建工程总承包部 |
| 公告 |
| 公告标题: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姜高公路改扩建工程PPP项目交通综合体包件一室外路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分包谈判采购公告 |
| 公告内容: |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姜高公路改扩建工程PPP项目交通综合体包件一室外路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分包 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GT2025100800123968(试) 本采购项目姜高公路改扩建工程PPP项目交通综合体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室外路灯照明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谈判。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姜高公路改扩建工程PPP项目交通综合体。 1.2 采购编号:GT2025100800123968(试)。 1.3 采购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姜高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总承包部。 1.4采购项目概况:姜高公路改扩建工程新建商业综合体1处(含主体、装修、水电、弱电),建筑面积29707.04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995平方米),空调、消防、电梯设备安装,配套实施室外道路、景观绿化、室外管网等。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姜高公路改扩建工程PPP项目交通综合体室外路灯照明工程。 2.2 包件划分: 共分一个包件,包件一。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10.31,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4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 2.5 质量目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品率100%,工程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96%以上,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0案次。 2.6 安全目标:1.杜绝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杜绝发生负有责任的自然灾害;3.杜绝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 3. 分包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分包商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采购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设施或机具、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分包商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分包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每个分包商允许中 1 个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分包商,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mla.iccec.cn/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10日9时至2025年10月13日1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6日17时00分,分包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响应文件。标书制作打包价 5.2分包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标书制作打包价 5.3开启方式: (1)分包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参加包件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操作情况。 (2)等待响应文件开启人唱标后,分包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并查看开启记录表。分包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过程中在线提出,响应文件开启管理员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 采购相关事宜 采购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谈判采购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谈判采购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 评审办法 本包件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姜高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总承包部 地 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长江西路183号 联 系 人: 闫女士 谭先生 电 话: 18547058216 19925375515 电子邮件: 694517594@qq.com 网 址: /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分包商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所有资质证书必须有按相关要求通过年审的记录;(2)投标人必须是经过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3)投标方代理人必须提供投标材料证明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的合法性,并同时确认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的相关事宜,由投标人单位承担因该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相关活动所引发的一切后果。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分包商财务要求(1)最近三个年度平均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 200万元人民币;(2)最近三个年度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 500 万元人民币;(3)最近三个年度至少有二年盈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分包商业绩要求举例(仅供参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要求)(1)近三年内( 2022年10月16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成功的独立完成过 1 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30万元以上的 照明 工程分包。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分包商信誉要求(1)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2)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3)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4)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在岗要求项目负责人1持有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专业)、建安B(A)证,具有相关施工经验,具备良好管理能力和施工技术能力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技术负责人1持有工程师证,具有相关施工经验,熟练技术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沟通能力安全负责人1持有安全员证,具有相关安全管理经验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功率及容量单位最低数量要求1挖机75型轮挖台12吊车25T辆1 备注:“在所参加包件下载采购文件”是指分包商拟参加某包件采购活动的,应按规定下载该包件的采购文件。分包商的下载活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分包商是否下载该包件采购文件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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