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石桥镇南高庄村更换路灯项目招标 | ||
所在地区 |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 | |||
项目实施地点 | 石桥镇南高庄村 | |||
最高限价 | 156030.68元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招标内容 | 更换路灯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156030.68元,资金比例 100% | |||
计划工期 | 30天 | 招标方式 | 其他 | |
项目概况 | 1、拆除村内现状路灯,安装为双抱箍式路灯,路灯数量暂按300套进行考虑,具体工程量以实际为准。 2、安装太阳能路灯,安装在现状混凝土灯杆上,路灯数量暂按300套考虑,具体工程量以实际为准。 | |||
其他情况 | ||||
交易条件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3000.0元 | ||
受让方缴纳风险保障金 | 0.0元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2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三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挂牌延期-无限期延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最长不可超过360天) | |||
资质要求 |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其他条件 | 2.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 |||
申请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 采取综合评价法确定中标人 | |||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 出让方 | |||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 已经招标方(采购方)决策同意 | |||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已经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同意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名称 | 清苑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 联系电话 | 15511380000 |
项目所属部门 | 交易部 | |||
项目联系人 | 清苑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 联系电话 | 154646556 | |
传真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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