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经济开发区道路照明设施维护工程
补充说明
各投标人:
如东经济开发区道路照明设施维护工程已按规定发布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就招标文件内容进行补充说明,公告如下:
1. 招标文件“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中
①8.1.9投标人自2021年1月以来承担过类似道路照明设施维护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8.1.11投标人具有养护维修必须的高空作业车及巡查车各1辆、B证驾驶员一名,专业电工人员二名。①须提供本单位以上车辆有效的行驶证、驾驶证、特种作业车操作证(或高处作业证)、有效的电工证;②须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2024年8月份至2024年10月份至少一个月的交费记录。
特此通知!
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企业信息
2024年11月13日
(最终版)如东经济开发区道路照明设施维护工程 11.13.docx
附件(1)
(最终版)如东经济开发区道路照明设施维护工程+11.13.docx